由于在看台上燃放烟花,一位沙尔克04队的球迷在周四,被哈姆高级法院判处18个月的监禁。 在刚开始一审的时候,盖尔森基兴陪审团决定的是对他进行缓刑,但检察官认为,鉴于这位球迷已经好几次发生类似的情况,不应该对他从轻处理。于是在二审中得出了这个处罚结果。 早在2012年11月12日沙尔克对阵法兰克福的比赛中,沙尔克04的一个球迷团体“雨果”也因为发生类似的事件而被控诉。在当时作为“雨果团”的一员,这位球迷和另外的19个人,在看台上燃放人们在海难中用来求救的火炬,火炬释放出来的毒气伤害到了8位周边的观众,其中就包括一名12岁的孩子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